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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3#A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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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11-12 17:46:0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论坛帐号:Sniper.mimi
游戏ID:SiMen.Sniper*MM[Ama]
想申请哪个服务器的管理员:3#体验服
在线时间情况:每天在线7小时到8小时左右
联系QQ:497829384
申请理由:奉献自己的真心来帮助新手,虽然我跳图有点菜,但是我会和新手共进退.希望组织批准.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11-12 17:56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贴才2 .....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11-12 18:02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怎么这么多人想当AD??搞不懂、、、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11-12 18:04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论坛账号也写错类...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11-12 18:22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申请AD请先看看版规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11-12 18:24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帖子数目不够 需要med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26-6-24 17:10
  • 签到天数: 1 天

    [LV.1]初来乍到

    发表于 2009-11-12 18:35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本帖最后由 Simen.George.M 于 2009-11-12 13:11 编辑

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前    言


          AD,全称为Administer,意思是管理、予以执行的人。

          AD可以说是赛盟最一线的、与玩家最近距离接触的工作者,这个职位是庄重的,是光荣的,他在服务器中为赛盟的一面旗帜,一个模范标兵。

    当然,能力越大,责任就越大;AD在服务器中的一言一行,都可能造成事情(事件)结果的不同,所以,这个职位是非常重要的!

          所以,为了规范有关申请AD的事宜,CA和管理组商议后,制定出以下规章制度,也为了所选AD保证质量,CA组也将对今后的AD选拔进行严格的把关,希望广大玩家支持我们的工作!也希望各位玩家在赛盟玩的愉快!



    一.申请的要求与条件



    1.论坛发帖超过500。



    2.有充足的时间投入到服务器的管理工作当中。



    3.必须是赛盟等级认证玩家且考试等级达到中级以上(包括中级)。



    4.在论坛或服务器中犯过重大错误或有过重大过失的玩家,不得申请!

    (例如:作弊、严重扰乱服务器、论坛秩序等)



    5.以前当过AD,但因重大过失或错误而被取消管理资格的玩家,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!




    二.申请帖的格式



    论坛帐号:(例如:Happy)

    游戏ID:(例如:SiMen.Happy[Med])

    想申请哪个服务器的管理员:(例如:体验服)

    在线时间情况:(例如:每天6个小时左右)

    联系QQ:(申请人本人的QQ)

    申请理由:(由玩家本人填写)



    【请申请者注意】以上信息玩家不得虚报、谎报,否则取消本次申请资格,并且申请AD的大门将永远不会再为你打开!




    三.审批流程



    1st.玩家在赛盟论坛事务区发帖申请。



    2nd.等待CA组审理申请帖。



    3rd.接受CA组的审查。



    4th.CA组发帖公布申请通过的玩家。



    【请申请者注意】CA组在审批申请的过程中,玩家不得以任何形式、方法向CA或管理层打听有关审批的进度和结果,否则取消本次申请的资格且三个月内,不得再次申请!




    【附带内容】



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各位AD所主管的服务器(2009.11.12更新)


       

    体验服 HNS服 等级服 长跳服 玉林服
    SiMen.topfun SiMen.54. SiMen.26 SiMen.*.Sprites`  
    SiMen.Wade SiMen.Charisma SiMen.zap   
    SiMen.K.     
         
         
         




    请广大玩家结合此列表用好【赛盟】实时QQ投诉举报帖




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【注意】若申请者不安要求规范发帖,CA组将一律不予处理。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
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以上规程即日起生效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发表于 2009-11-12 18:38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哇!LS的!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发表于 2009-11-12 18:38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哦 新来的啊 欢迎欢迎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发表于 2009-11-12 18:55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楼主是 女的吗?~~ MM  我一看到MM 就想到女孩子``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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