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楼主: HS|quainia

同意给 孙燕姿 一定的惩罚的来投票!

  [复制链接]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6-3 15:40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敢做敢当,我就明说了,我投的同意

理由:就算是别人有错,有些话说的过激,让人听到感觉不舒服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6-3 15:41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同意  大家和谈不就好了吗  其实不用这么吵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6-3 15:42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删除ID太严重了 ....和平解决事情是最好的      ...是吧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6-3 15:48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投的同意,不过只是为了解气,心里很佩服米粒。没米粒确实不行。会少很多快乐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6-3 16:00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恩恩那谁说的很对      ....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6-3 16:02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删不删ID无所谓~~~

至少要在论坛单独发别表明认错!
并且保证以后不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!不只是乱扣分!
有的时候说话态度上带有严重的自我情绪!很鄙视这样的行为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6-3 16:03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意,卖死罚!      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6-3 16:07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论坛单独发别表明认错
这个太严重了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6-3 16:18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事怎么这么多 。。
你们很没气量的样子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6-3 16:41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本拉登 于 2008-6-3 16:07 发表
论坛单独发别表明认错
这个太严重了


严重吗?有的人犯的错比她还小~~为了表示歉意~都单独发帖~~

况且她也不是什么新人~~SIMEN的人基本都知道她~~

不管是因为她好还是她不好~~她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!

不做个表率!以后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的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