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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论坛的几张帖子.似乎很多人认为,献爱心就该这样:上次捐多少,这次一定要捐更多.A企业捐多少,B企业规模更大,就该捐更多.
我们大多数人都经历过这种情景:某某公司(学校)发起募捐,却规定捐款金额下限为xxx元.老板(校长)捐多少,无形中又形成了捐款的上限,下属(学生,教师)一定不能捐得比他多.
这样的行为,也许会让捐款数量有了保证,体现了领导者的"政绩",但是却让爱心打折,让人对献爱心产生某种抵触心理.
"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"这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,但这本应是通过人类自发弘扬下来的,而不是用硬性措施去制造的,更不是用来做秀或者相互攀比的.献爱心的人会感到快乐,得到帮助的人会感恩而主动回报社会,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.帮助他人是种美德,但这是出于自愿的,对任何人都不应有强制性,否则会破坏这个循环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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